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并于2012年2月领取到证书。公司自2003年起即被评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。根据国家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[2008]172号)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[2008]362号)、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国科火字(2011)123号)和《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科合(2008)第025号)的有关规定,于2008年被认定为上海市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,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,认定有效期为三年。此次,2011年通过了主管部门对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,并再次获得此项殊荣。
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,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。而且,此项殊荣的获得,是企业自身实力的体现,提高自身市场形象,社会知名度,增加客户信任感。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,同时更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管理、技术和经营能力。在实际战略运营中,我们已经建设成功一个新的创意中心,在对自身硬件严格要求的同时,进一步的扩充业务范围,规划生产和创意研发两大基地,能更迅速、更精准、更全面的为客户服务。相信通过百润人孜孜不倦的努力和创新,会获得更多体现百润实力的科技奖项及殊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