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守合同,重信用“是展示企业形象,扩大企业影响力的重要方式。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,荣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-2011年度” 守合同,重信用“企业公示资格的殊荣,作为每一个百润人,都会为此殊荣而感到骄傲和自豪。
2012年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要求相关部门“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“,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”守合同重信用“企业公示活动,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,向社会公示2010-2011年度” 守合同重信用“企业,也是企业诚信建设的一块“金”字招牌。此公示,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,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,目的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、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,规范企业行为,建立社会公众监督平台,降低社会公众交易风险。因此,企业获得的是诚信的品牌,是企业的荣誉,是企业的竞争力,是企业诚信建设的“金”字招牌。争荣誉难,保持荣誉更难,每一个百润人都会秉承着戒骄戒躁,百尺竿头,更进一步的信念,更好的体现出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的社会诚信和社会责任。